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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收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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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城镇居民(不含厂办集体人员)医疗保险费。现通知如下:

       1、缴费标准:一般居民210元,低保居民122元,一般儿童120元,低保儿童105元。低保对象必须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所在的社区、单位及学校按相应标准缴纳医保金。

       2、断保补缴原则:初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到所辖社区或单位办理当年新参。断保补缴人员补缴医疗保险金必须补缴当年的财政补助部分,(补缴标准:2011年成人补缴220元、儿童补缴150元;2012年成人补缴300元、儿童补缴230元;2013年成人补缴370元、儿童补缴280元;2014年成人补缴410元、儿童补缴320元;2015年成人补缴470元、儿童补缴380元;2016年成人补缴560元、儿童补缴470元;2017年成人补缴600元、儿童补缴510元)。

      3、缴费地点:

 ①缴费以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社区或单位为准(纸板厂“五七工”除外,还在居住地参保缴费);

 ②没有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以居住地为准;

 ③柴河没有住房的参保人员以户口所在地为准; 

④低保参保人员以享受低保待遇的社区或单位为准。

       4、缴费起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止,未在规定期内缴纳医疗保险金的居民,不享受上级财政补助,后果由本人承担。

      5、自2017年8月1日起,森工林区定点医院除本局职工医院、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佳木斯中心医院、哈尔滨森工总院外又增设了如下定点医院:森工总局所属的23个林业局所在的林业局医院,哈医大三院、哈医大四院及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哈医大三院、哈医大四院及海南农垦三亚医院需在柴河办理转院手续开启网络端口)。患者可持社会保障卡到以上定点医院直接就医结算。

       6、2017年三类人员、个体及厂办集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三类人员医疗保险金实行银行代扣缴费,还没有办理代扣银行卡或办理代扣银行卡还没领取人员速到所在社区办理领取,及时激活银行卡,并足额存入所需缴纳的保险金。政策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所在社区或单位沟通,否则出现任何后果自行负责。


           柴河林业地区社会保险局

             二0一七年九月十四日